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濂溪区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解读
2019-10-11 16:21  

一、大学生如何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已在江西省内各市、县(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持有江西省社会保障卡的大学生,随学校参保后可继续使用原社会保障卡进行就诊报销。原参保地在濂溪区以外的九江市其他县(区),学生须在当地医保局办理停保手续;原参保地在九江市以外的江西省内其他市、县(区),学生须在当地医保局办理终止参保手续

从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在江西省以外其他省(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直接办理新参保手续并发放江西省社会保障卡。

属于当地低保户或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大学生,可不随学校参保,享受当地健康扶贫政策。

温馨提示:为确保就医时能及时享受医保待遇,请随身携带社会保障卡。

二、大学生医保的筹资标准是多少?

2020年度濂溪区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为520/人。大学生个人不缴费,筹资标准由财政全额补助。

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医疗保险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一)门诊统筹待遇。大学生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按65%的比例支付,其余部分由个人自付,门诊就医定点在校医室。

(二)住院医疗待遇。大学生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先行自付住院起付标准后,再按住院支付比例由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和大病保险支付。见下表:

医院等级

起付标准

(元)

报销比例

基本医疗保险

大病保险

市内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100

90%

60%

市内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400

80%

市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600

60%

经批准转诊市外就医

600

50%

未批准自行市外就医

800

40%

1、在一个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门诊特殊慢性病、住院医疗、特殊药品等费用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5万,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

2、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大学生住院发生的年度累计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的医药费用超过1.29万元以上部分,按60%比例予以补助。

3、特殊药品费按70%比例报销,个人负担的30%部分不享受1.29万元的政策。

(三)特殊慢性病待遇。大学生门诊特殊慢性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相应的住院医疗报销比例支付,I类病种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II类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具体病种如下:

I8种: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氏综合症、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地中海贫血(含输血)、血友病。患有以上病种的大学生经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或濂溪区人民医院审核鉴定通过后可享受特殊慢性病待遇。

II25种:精神病、变应性亚败血症、高血压病(二级以上合并并发症)、糖尿病(合并并发症)、结核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冠脉狭窄达50%以上或冠脉支架植入术后)、慢性心功能衰竭(心脏合并心功能不全II级以上)、慢性房颤(长期持续性房颤、永久性房颤)、心肌病(原发性)、慢性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支气管哮喘、肝硬化、慢性肾病(3CKD4CKD)、脑卒中后遗症、癫痫、重症肌无力、血吸虫病(慢性吸血虫病、晚期吸血虫病)、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系统性硬皮症、类风湿性关节炎、克罗恩氏病、儿童脑瘫、儿童孤独症(自闭症)。患有以上病种的大学生经濂溪区医保局每季度末组织专家评审鉴定通过后可享受特殊慢性病待遇。

四、大学生异地就医需办理哪些手续,费用如何报销?

大学生因病情需要转诊到九江市外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治疗的(在原籍地住院治疗除外),须先在转出定点医疗机构提出异地转诊申请,后到濂溪区医保局办理转诊转院备案手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在就医地医疗机构即时结算,或先个人全额垫付,医疗结束后到濂溪区医保局办理报销手续。

五、濂溪区医保局办事地址和业务咨询电话?

办事地址:濂溪区十里大道1538号(十里蓝山九江银行二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参保报销业务(0792-8152929

异地就医业务(0792-825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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