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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的通知
2021-12-21 15:11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内容见附件)的有关要求,接濂溪区医疗保险局通知,为我校全体参保学生生成医保身份识别的电子介质。

医保电子凭证是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签发,基于医保基础信息库、是通过实名或实人认证技术,采用加密算法形成电子标识。参保人员可通过医保电子凭证享受各类医疗保障服务,包括医保业务办理、医保账户查询、医保就诊和购药支付等。

请各二级学院通知到本学院学生予以落实办理。

咨询电话:濂溪区医保局:0792~8152929

校医院:0792--8337195

附件:溓溪区医保局《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的通知》

校医院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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